根据学校安排,为做好2021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所有申请老师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。
2. 将附件2纸质版及科研证明材料纸质版最晚于11月10日下午前交N7楼213办公室。
3. 将附件2、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于11月10日下午前发送至liliyan@sdu.edu.cn邮箱
4. 已取得2021年博士招生资格的老师不参加本次筛选
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办公室
2020-11-6
上一条:激光与红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以申请-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
下一条:激光与红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0年以申请-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
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
Center for Optics Research and Engineering of Shandong University
E-mail:gxzx@sdu.edu.cn Tel:+86-531-88369769